2025年3月2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
传真:039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有限责任公司含锌物料综合回收原料结构调整改造项目 | 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现有厂区内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集团冶炼系统产生的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及当地产生的少量含锌废物(HW23)替代部分次氧化锌,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变。 | 废气:项目上料废气及雷蒙磨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硫酸锌浆化、中浸、酸浸工序、硫酸储罐废气经酸雾吸收塔(氢氧化钠溶液为淋洗剂)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流化干燥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3-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梯级利用”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生产废水经收集后作为浆化池浆化用水回用于生产,少量洗衣、洗浴废水回用于硫酸锌生产线浆化工序,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浆化工序,不外排;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不新增量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口,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厂区内生产设备主要依托现有,改建工程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包括1台MVR浓缩釜及1台振动流化床干燥机,项目营运期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改建工程完成后全厂高噪声设备对四周厂界的贡献值较小,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改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铅泥、废滤布、废吨袋,全部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废能够做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针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符合报批条件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分别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及报批前公示等相关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