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限公司西合瓦斯发电站21.5MW低浓度瓦斯发电(自发自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西合瓦斯发电站21.5MW低浓度瓦斯发电(自发自用)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西合瓦斯发电站现有厂区内建设4台500kw低浓度瓦斯机组和13台1500kw低浓度瓦斯机组,建设完成后总装机容量21.5MW。本项目新建1座发电厂房、1座办公用房及配套辅助用房,将4台500kw低浓度瓦斯机组和13台1500kw低浓度瓦斯机组均布置在新建的1座发电厂房内。目前建成4台500kw的瓦斯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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