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济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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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济源市下冶镇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济源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南省济源市下冶镇境内,距洛阳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郑州市直线距离约130km。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容量1500MW(6×250MW)。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及补水系统等组成。 ? | 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布置,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规模,避免对占地区外生态系统的植被破坏;适时开展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地实施植被恢复。区域陆生动植物保护严格执行避让、减缓、恢复和管理、监测等保护措施,通过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划定施工范围,设置警示牌等保护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废水:施工期主要包括砂石加工生产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含油废水、洞室排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砂石料加工废水经DH高效旋流净化处理后回用于自身,禁止外排;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自身,禁止外排;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自身,禁止外排;洞室排水经DH高效旋流净化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外排;基坑排水采取投加混凝剂后回用,禁止外排;生活污水经成套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外排。运行期生活污水经成套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外排。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挖、爆破、土石方作业粉尘、堆料场扬尘、砂石加工系统粉尘、混凝土系统粉尘、施工机械设备粉尘、交通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开挖、爆破、土石方作业粉尘和堆渣场扬尘进行洒水降尘,堆料场采用遮挡覆盖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统、砂石加工系统采取封闭作业、配套袋式除尘器、固定式喷雾设备和洒水车洒水降尘等措施;交通运输道路采取路面硬化。运行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爆破噪声、砂石料加工和混凝土生产等生产加工系统运行噪声及开挖、填筑和运输设备运行的噪声。爆破噪声采取减少爆破药量、调整爆破方向和禁止夜间爆破的降噪措施;开挖、填筑和运输设备运行的噪声采取控制禁鸣路段和控制车速措施;上述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砂石料加工、混凝土生产加工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安装隔音装置和设置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评估认为,该项目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与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书》对项目建设环境可行的结论可信。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分别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及报批前公示等相关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