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1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市年捕集利用3万吨二氧化碳和协同资源化利用120万吨固废项目 | 河南省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 | ******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25824万元建设1条年捕集利用3万吨二氧化碳生产线,1条年产120万吨高效复合矿物掺合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实验室、中央控制室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将利用钢渣原位捕集烟气中的CO2,捕碳钢渣可作混凝土生产的掺合料,同时实现CO2******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09-419001-04-01-414957)。 ? ?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捕碳钢渣粉生产过程中废气(包括钢渣上料废气、缓冲钢渣储存废气、钢渣立磨废气、钢渣粉进料废气、钢渣粉储存废气、碳捕集废气)和复合粉生产过程中废气(包括捕碳钢渣粉储存废气、捕碳钢渣粉装车废气、粉煤灰储存废、矿粉储存废气、石膏粉上料废气、粉磨废气、配料粉筒仓储存废气、搅拌废气、成品储存废气、成品装车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碳捕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立磨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除尘器处理后与碳捕集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和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通用行业A级指标要求。立磨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同时满足通用行业A级指标要求。 ?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拟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集聚区管网进入济源市玉川集聚区A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沉淀池底泥和不合格原料及产品,收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或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底泥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原料和产品返回供应商或再加工。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球磨机、立磨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风机、泵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采取将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 / | ****** 0391-6633571 |